LPR 房贷重定价测算
使用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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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贷款信息
用于推算「对月对日」重定价日
改放款日期后会自动重算,也可手动覆盖
填写利率信息
以贷款合同或银行 App 显示为准
房贷基准用 5 年期以上 LPR,不是 1 年期
1BP = 0.01%,可为负值(打折);当前 80BP 即上浮 0.80%
改「当前执行年利率」会自动反算加点;改 LPR 或加点,执行利率也会同步更新。不清楚加点是多少时,直接填执行利率即可。
重定价设置与测算
2024-11-01 起可与银行协商,合同期内通常只能调整一次
填入你想测算的 LPR 水平
规则依据: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19〕第 30 号》(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,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,可为负值)、
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》(〔2024〕第 11 号,2024-11-01 起浮动利率房贷可与银行协商约定 3 / 6 / 12 个月重定价周期)。
重定价日规则参照主要银行公告:约定为「对月对日」的,取重定价周期对应月份的放款日对日,该月无对应日的取当月最后一日;约定为 1 月 1 日的,取对应月份的 1 日。
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,调整前的利息不作追溯。
说明:本工具为纯本地计算,数据仅在你的浏览器内处理,不会上传。计算采用通用等额本息 / 等额本金模型,
未考虑部分银行对计息天数、首末期不足整月、取整规则的差异,结果与银行实际账单可能存在小额出入。
各家银行的重定价日取值口径、加点调整规则不尽相同,具体以你的贷款合同约定和贷款行公告为准。